• 智能AI问答!更聪明、更完整、原创作!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机器人,可以回答问题、聊天、创作、写文案!

某县国土资源局与某县甲镇乙村村委会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后,若某县国土资源局只向乙村村委会支付了一半土地征收补偿金,乙村村委会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于 2024-06-05 18:03:55

在这种情况下,乙村村委会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协议书的内容。一般而言,如果《征收土地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了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和方式,而国土资源局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村委会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该法第十一条规定,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如果某县国土资源局未按协议书中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征收补偿金,并且没有合法理由,乙村村委会作为协议相对方,可以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在这种情况下,乙村村委会可以考虑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被告继续履行支付剩余补偿金的义务。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乙村村委会应当仔细审查《征收土地协议书》的具体条款,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采取正确的法律行动。同时,也可以寻求其他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如协商、调解等。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