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二至第四段中,可以提取以下几个具有普适性的基层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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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并、清理、缩减政务相关负担:
- 应将基层的职责事项、政务应用程序和检查考核进行合理优化,该归并的归并、该清理的清理、该缩减的缩减,以达到减轻基层行政负担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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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资源、管理下沉:
- 通过权力下放、资源下沉和对口管理来加强基层自主权,赋能基层,强化其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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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上级发文开会,增加基层抓落实时间:
- 减少来自上级不必要的文件和会议,节约基层处理文书和参会消耗的时间,让他们能有更多时间专注于实际工作和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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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迎检次数,增加基层干部走访群众的机会:
- 减少基层迎接检查的次数,让基层工作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去接触和服务群众,实时了解和解决他们的需要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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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工作留痕要求,加强服务百姓的时间:
- 简化或取消形式主义的工作留痕要求,使基层干部能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直接投入到为人民群众服务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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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基层“超载”问题:
- 明确各级党组织和机关部门的责任边界,推动职责“归位”,以减轻基层因权责不匹配产生的额外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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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简单粗暴的“一刀切”政策:
- 上级部门在制定目标、采取举措时,应避免“一视同仁”而不考虑具体实情的要求,多进行调研并倾听基层的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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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露头就打形式主义的新动向:
- 对形式主义的新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应对,不断纠正、不断完善,保证基层治理的健康发展。
这些对策不仅关注于减轻基层不必要的负担,而且着重于提升基层工作的效能和服务质量,推广到更广泛的基层治理实践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