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AI问答!更聪明、更完整、原创作!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机器人,可以回答问题、聊天、创作、写文案!

换一个版本要求要有双方信息的

发布于 2024-11-17 15:32:43

当然,以下是包含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详细信息的公安联控申请书模板:

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张玲
性别:女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95年8月3日
职业:农民
住址: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白仓镇三门村利群组3号
身份证号码:430523199508033544
联系电话:[张玲联系电话]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姓名:李贤杰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86年10月13日
住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大东镇富溪村塘尾
公民身份号码:441422198610134815

邵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敬爱的执行局领导及工作人员:

主题:申请司法拘留及公安联控以强制执行(2019)湘0523民初1538号案

作为(2019)湘0523民初1538号案件的申请人张玲,我与李贤杰因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作出调解并通过调解书明确了各项责任与义务。但截至今日,对方李贤杰并未按照调解书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并在广东省使用其母亲的名义注册新的手机号码和微信账户,有意规避法律效果落实。

为确保法律效力得到实现,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交以下申请:

1. 依法对被执行人李贤杰执行司法拘留,迫使其履行调解书中所明确的义务。
2. 实施司法与公安联控措施,请求广东梅州地区公安局协助查控被执行人李贤杰的应用实名新电话号码和微信等通讯工具,并采取相应措施阻止其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
3. 请求法院立即启动执行强制措施,以达到有效地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和维护法院判决权威性的目的。

随申请书附上以下材料以作证据:

1. 邵阳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9)湘0523民初1538号复印件;
2. 被执行人李贤杰使用的新的手机号码和微信账户相关证据。

本人郑重承诺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恳请贵院能尽快受理此申请,以便依法执行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张玲  
签名:______  
日期:______

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内容,如有任何补充或变动也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希望该模板能够帮助到您,顺利地办理相关联控事宜。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