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选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党内初选:总计51个州(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根据各州的规则来选择其民选代表,即“承诺委”,在党内预选中表态支持特定候选人。
全国代表大会:各党派会在特定时间举行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提名总统候选人。这些会议通常还会确定党的政治纲领和政策立场。
竞选活动:经提名的总统候选人与各自的副总统候选人搭档开展全国范围内的竞选活动,包括辩论、集会、媒体广告等形式。
全国投票日选举:这在每四年11月首个星期一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二进行,称为“大选日”。这一天,公民不是直接选举总统,而是在其所属的州内选举完成,而是将票投给承诺支持某一候选人的总统选举人。
选举人团投票:全国有538名选举人,每个州依据其联邦立法机构人数分配选举人,选举人在各州首府进行投票,也就是“间接选举”。
国会宣布结果:选出的选举人团成员的消息需要汇总到国会,一般而言,选举结果在次年的1月份正式宣布,此时新总统和副总统才会正式获确认。
总统就职典礼:新当选的总统和副总统在1月20号举行的就职典礼中宣誓就职,正式开始他们的任期。
对于美国选举制度的看法: 美国的选举制度是一种间接、混合的制宪系统,表面上以民主为基础,实际上设计有明显优势的选举人团制度。这个制度特点是:
然而这种制度也有被批评的点:
总的来看,美国的选举制度是一个历经多代人发展起来,并不断遭受质疑和调整的复杂体系,其特点在于通过结构设计实现了相对稳定的政治运作,同时保持一定程度的竞争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