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行规》哪些情况应使用电话记录号码?
发布于 2022-03-21 08:09:28
参考答案:
答:1.按电话闭塞法行车时;
2.单线区间同意邻站越出站界调车、跟踪出站调车或双线区间同意邻站反方向越出站界调车、正方向跟踪出站调车以及调车完毕时;
3.自动闭塞区间内有旅客上下车的线路所,当停车上下旅客的列车已起动通知后方站时;
4.在自动闭塞区间装卸作业完毕列车已起动且线路已清道,通知后方站时;
5.承认轻型车辆使用时(运行全区间时并应取得前方站同意的电话记录号码);
6.自动闭塞区间临时准许在区间内退行的列车到达接车站时;
7.其他需要使用电话记录号码时。
参考解析:
《行规》第五章第8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