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供电营业规则》对用户办理暂停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于 2022-02-09 02:34:23
参考答案:用户暂停,须在五天前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供电公司应按下列规定办理:1)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季节性用电或国家另有规定的用户,累计暂停时间可以另议。2)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供电公司在受理暂停申请后,根据用户申请暂停的日期对暂停设备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3)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公司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4)在暂停期限内,用户申请恢复暂停用电容量用电时,须在预定恢复日前五天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5)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暂停,并遵守本条1)~4)项的有关规定。
参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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