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规则》,抄表例日管理应执行哪些规定?
发布于 2021-04-18 22:47:52
参考答案:
答:(一)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客户抄表时间应安排在月末24点,其他高压客户抄表时间应安排在每月25日以后。(二)对同一台区的客户、同一供电线路的专变客户、同一户号有多个计量点的客户、存在转供关系的客户,抄表例日应安排在同一天。(三)对每月多次抄表的客户,应按“供用电合同”或“电费结算协议”有关条款约定的日期安排抄表。约定的各次抄表日期应在一个日历月内。 (四)抄表例日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履行审批手续并告知线损相关部门。抄表例日变更时,应事前告知相关客户。因抄表例日变更对阶梯电费计算等带来影响的,应按相关要求处理。
参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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