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如何处理?
发布于 2022-03-26 20:42:57
参考答案: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如何处理?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二)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三)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四)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参考解析: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