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桅杆随着使用形式的不同受力情况也比较复杂,必须事先进行力的分析和计算。
(2)桅杆的高度要计算好,防止桅杆高度不够而使设备吊不到位,造成返工。
(3)桅杆柱脚与地面或支座应垫牢,如有缝隙需用木楔塞紧,使用木制人字桅杆时,在两面圆木叉接处应打入木楔。
(4)卷扬机至桅杆底座处导向滑轮的距离应大于桅杆高度,即使受吊装场地限制其距离也不能小于8m,把钢丝绳跑绳,引入卷扬机绳筒时,应接近水平方向。
(5)使用桅杆前应进行安全检查,桅杆各部分构件和连接螺栓等均应符合标准,如有不妥应及时修理,否则不准使用。
(6)当起吊设备刚离开支撑面时,应仔细检查,确认各部件均良好时,才能继续起吊,地锚应有专人看守。
(7)装卸或起吊设备时,设备不得与桅杆碰撞,操作人员应听从统一指挥,集中精力谨慎操作。
(8)设备起吊后,不得悬空停留过久,如需停留时间很长,则要在设备下面搭设支架或枕木垛,将设备落在上面。
(9)使用回转桅杆时,其回转桅杆(副杆)放得越平,允许的吊重就越小,因此必须按使用要求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