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的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简要概括如下:
-
批准权限:
- 党委:对党委、党组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党员处分,由上级党委批准。
- 纪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内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党员处分,由同级纪委批准。
- 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党组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党员处分,由上级党委批准。
- 中央纪委:对中央党政军机关和中管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党员处分,由中央纪委批准。
-
处分程序:
- 立案调查:党委或纪委根据党员违纪问题的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确定调查组成员和调查范围。
- 审查报告:调查组按照程序,对党员违纪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形成审查报告。
- 讨论决定:党委或纪委根据审查报告,组织讨论,形成处分决定。
- 批准决定:处分决定经上级党委或纪委批准后生效,党员接受相应的处分。
-
处分种类:
- 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对一般违纪行为采取的处分措施,对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 记大过、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对较严重违纪行为采取的处分措施,对党员进行严肃处理。
-
保障措施:
- 党员权益保障:在党员受到处分时,要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确保处分程序公正、透明。
- 法律保障:党员违纪处分必须依法进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规定。
总体来说,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的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旨在严肃党纪、维护党的形象和纪律,通过合理的程序和相应的处分措施,对违纪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纪律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