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12岁的男孩属于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个阶段:
12岁的男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购买行为如果是小额的日常消费,比如买文具或零食等,通常被视为有效。但是,购买水果刀这类属于潜在危险物品的行为,可能超出了他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理解和判断能力,因此这样的购买行为可能是无效的。
如果家长或其他法定代理人认为该购买行为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他们可以请求撤销交易。商家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了解买家的年龄,并在必要时拒绝未成年人的购买请求。
总之,12岁男孩购买水果刀的效力是受到限制的,需要考虑其行为是否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