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常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形成现代国家的地方之一,尤其是在它的宪政体制和议会制度方面。但要确定哪个国家是“最早”的现代国家,则取决于如何定义“现代国家”。
若以拥有中央集权政府、明确的国界和国家认同为标准,一些历史学家可能会将意大利城邦和古希腊诸城邦视作早期现代国家的原型。但是,在西方传统意义上将一个国家视作现代国家通常会考虑到它是否拥有一套成熟的宪政框架、法治体系以及公民社会等特征。
英格兰(随后是整个英国)在17世纪至18世纪公司的发展经历了一系列重要的变革,包括英国内战、光荣革命、1689年《权利法案》的签署等,这些都帮助形成了现代国家的某些关键性质。因此,从这个角度看,英国确实可以被视为早期现代国家的先行者之一。
然而,这个问题没有绝对的答案,不同的学者或许有不同的观点,且跨文化、跨时期的比较总是复杂且具有争议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