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事劳工公约》(MLC),船员在任何7天工作周期内应该获得至少77小时的休息时间。这些休息时间可以由连续的24小时或更长时间的休息和/或在7天工作周期内累计的较短休息时间组成。
如果因为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船员在某段时间内的休息时间少于上述要求,船长必须记录下具体原因,并确保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补足休息时间,以使船员的平均每天休息时间至少达到10小时。
船员的休息时间和工作安排需要在船上的工作时间记录簿中详细记录,以确保遵守规定的标准。此外,船员的工作和休息安排应考虑航行安全、船舶操作以及船员的健康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