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
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其完好有效。
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要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开展经常性的排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
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培训:对单位内的员工进行定期消防知识、灭火和应急疏散技能等相关培训。
成立消防组织或兼职消防队:较大规模和消防重点单位可以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则应建立义务消防队或者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
绘制消防安全布局图并制定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火灾情况,拟订应急预案,并制定操作性强的安全疏散计划。
执行重点部位火灾事故演练:定期开展火灾事故演练,提高应对火灾的实践能力。
强化值班巡查工作:加强对重要防火场所的日常检查和值班巡查,加大管理力度。
配合消防监督检查和调查:接受和协助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支持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总之,这些职责要求单位必须承担起保障消防安全的社会责任,预防灾害的发生,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