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和“职工”在社会保险领域中是指:
参保单位:指的是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这些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其所属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
职工:指与参保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职工有义务按照规定缴纳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并且有权享受参保单位为其缴纳的保险待遇。
简单来说,参保单位是为员工提供社保福利的雇主,职工则是享受社保福利的雇员。两者共同构成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参与主体,通过这种方式,职工在面临养老、疾病、失业等风险时能得到一定的经济保障和社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