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说法不正确。
代理权终止后的效力:一旦保险代理人的代理权终止,他们就不再代表保险公司从事任何代理活动,包括签订保险合同。之后以保险公司名义对外的行为,原则上属于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情形:即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代理权仍然存在(比如之前有过成功代理的前例)并不改变法律上不认可代理权已经终止的事实。这种情况下不属于有效的代理行为。
影响保险公司:如果保险代理人在代理权终止后继续以保险公司名义订立合同导致保险公司利益受损,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追究该代理人的责任。
总的来说,保险代理人的代理权一旦终止,其订立的合同以及做出的行为就都有可能无效,并且不受保险公司的承认和保护。这也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