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母公司应遵循控制标准来确定子公司是否纳入合并范围。控制的核心在于对被投资方拥有足够权力以主导其相关的经济活动,并因此获得过半数的可变回报。这里回答各选项是否应纳入合并范围:
A. 经营规模较小的子公司:应纳入合并范围。母公司的控制权不会由于子公司的经营规模大小而改变。
B. 已宣告破产的原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范围。一旦公司宣告破产,法律上通常意味着失去了对该公司的控制权。
C. 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通常情况下,纳入合并范围。尽管资金的调度可能受到限制,但这一般不会影响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
D. 经营业务性质有显著差别的子公司:应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业务性质的差异并不排除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原则,控制权不变则需纳入合并。
综上所述,在这四个选项中,A和C应纳入合并范围;B和D则不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