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两个责任”是指在党的领导下,党委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是对党委“两个责任”的具体要求和任务的梳理和总结。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党委“两个责任”清单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责任:明确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第一责任人,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责任,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落实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发挥党的监督执纪问责作用。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党委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等不良风气。
加强党内政治生活:要求党委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的组织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和党性修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党组织。
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求党委切实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确保党的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党委“两个责任”清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以根据各级党委在组织自身工作时进行补充和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