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义利观为核心的儒家经济伦理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以人为本:儒家认为,经济活动应该以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上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经济发展需要符合人类长远利益的原则,不能为了一时的利益而损害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经济活动中,应该强调感恩知足、节俭持重的美德,而非过分消费和追求一时享乐。
大道之行:儒家认为,经济活动应当遵守大道之行,即依仁爱之义行事。对于商人来说,就应该以公平诚信、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商业交易,而不能为了争取一时的利益而损人利己。
恪守道德规范:儒家强调在经济活动中必须恪守道德规范。在商业活动中,应该恪守承诺,履行法律责任并遵守契约精神。商人也应该尊重劳动者的权益,如尊重劳动价值、保障工作条件等等,实现互惠互利的商业交易。
公平竞争:儒家认为,在经济活动中应该注重公平竞争。商人应该遵循道德规范,不采取恶意竞争、妨碍他人的手段,而以诚信的竞争方式获得市场份额和商业机会。
总之,以义利观为核心的儒家经济伦理原则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等问题,是一种全面、长远的国民经济发展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