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中对抄表例日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于 2022-02-09 01:46:27
参考答案:1)每月25日以后的抄表电量不得少于月售电量的70%,其中月末24时的抄表电量不得少于月售电量的35%。2)对同一台区的客户、同一供电线路的专用变压器客户、同一户号有多个计量点的客户、存在转供关系的客户,每一类客户抄表例日应安排在同一天。3)经批准确定的抄表例日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报经电费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抄表例日变更时,应事前告知相关客户。
参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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