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如何处理?
发布于 2022-03-26 20:42:56
参考答案: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如何处理?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参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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