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答:
1.铁线与支柱槽之间未采取防磨措施,违反《加规》第二十三条“必要时,加固线与货物、车辆棱角接触处应采取防磨措施。”的规定。
2.锁铁未卡紧,违反《加规》第十一条 使用有端、侧板的平车装载长度或宽度超出车地板的货物,或因货物拉牵加固需要,可将端、侧板放下,同时用镀锌铁线将其与车体捆绑牢固或用锁铁卡紧。
3.镀锌铁线未在货物和车辆的两拴结点间往返缠绕,违反《加规》附件五镀锌铁线的使用方法,“拉牵加固时,将单股或双股镀锌铁线在货物和车辆的两拴结点间往返缠绕,并应拽紧镀锌铁线使各股松紧度尽量一致,剩余部分穿插缠绕于自身绳杆后,使用绞棍绞紧,余尾朝向车内”。
参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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