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对总谈判项下落地具体业务,或在分行间开展联合营销,实行联合营销机制,不属于相应分配原则是:

发布于 2021-02-22 01:39:35
【单选题】
A 对于分行间联合营销的业务,原则上根据各参与主体贡献情况,由参与主体自主确定分配比例;
B 分配的范围,既包括开展业务所取得的利息收入、非息收入等收益,也包括相关的资金成本、资本成本、拨备等成本;
C 以每笔业务为单位确定业绩分配比例;单笔业务的分配比例,不对对应客户其他业务的业绩分配比例产生影响;
D 业绩分配比例,原则上在业务落地后确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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