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问答
文章
话题
专家
全站搜索
提问
会员
中心
登录
注册
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发生变化的,经批准后,重新领取校车标牌。
发布于 2022-03-22 18:34:46
【单选题】
A 省级人民政府
B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C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D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49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
👉 点击使用 - AI智能问答 🔥
达达
2022-03-22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此回答被采纳为最佳答案,开通VIP会员可查看
1
个回答
默认排序
按发布时间排序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
点击登录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有人回复时邮件通知我
关于作者
全村的希望
人永远在追求快乐,永远在逃避痛苦。
提问
1185
回答
659
被采纳
590
关注TA
发私信
相关问题
1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后,应当向领取校车标牌。
2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领取校车标牌时,应当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和批准的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3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校车标牌领取表之日起内核发校车标牌。
4
校车标牌分前后两块,分别放置于前风窗玻璃和后风窗玻璃。
5
校车或者校车的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校车检验有效期满前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6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将校车标牌的发放、变更、收回等信息报备案,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7
核发校车标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汇总辖区内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等情况,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8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校车标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补领或者换领之日起内审核,补发或者换发校车标牌。
9
校车标牌档案应当从机动车不再作为校车使用之日起保存后销毁。
10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以下罚款。
发布
问题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
分享
好友
在线
客服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