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发布于 2021-04-19 12:07:14
【多选题】
A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B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
C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其指示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的有关规定
D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75
  •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
1 个回答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

分享
好友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