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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刑事责任。
发布于 2021-03-07 02: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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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SHAONV
2023-03-07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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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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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2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份额较大的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4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laji、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5
未经银监会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6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物业规定执行。
7
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也可以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
8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9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10
业主对其建筑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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