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前者印制的标准格 式《货运代理合同》上盖章。《货运代理合同》第4条约定:“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乙公司支付货运代理费承担连带责任。”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红在合同尾部签字。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并要求此时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蓝承担连带责任。关于李蓝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抗辩事由,下列哪一表述能够成立?()

发布于 2021-04-08 17:14:45
【单选题】
A 第4条为无效格式条款
B 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第4条处签字
C 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仅代表乙公司的行为
D 李蓝并未在合同上签字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49
  •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
1 个回答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

分享
好友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