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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 )申请行政复议。
发布于 2023-04-14 04:46:53
【单选题】
A 省级级税务机关
B 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
C 省级级人民政府
D 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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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ahu
2023-04-14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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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为( )查阅案卷资料、接受询问、调解、听证等提供专门场所和其他必要条件。
2
各级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成立( ),研究重大、疑难案件,提出处理建议。
3
对各级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 )申请行政复议。
4
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 )申请行政复议。
5
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 )申请行政复议。
6
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7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上级税务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为被申请人。
8
税务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名义对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为被申请人。
9
在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时,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 )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10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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