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崔某从1994年起在某市经营一饭店,领有营业执照,1997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因而将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此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

发布于 2021-04-09 03:46:54
【单选题】
A 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与本案无关
B 顾客是原告,崔某是被告,赵某与本案无关
C 顾客是原告,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D 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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