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监察-]员工李某利用职便,2006年1月20日挪用客户资金50万元用于炒股票,2006年3月5日归还,因挪用时间未超三个月,故其行为未构成挪用资金罪。答案(错)

发布于 2022-09-16 23:07:22
【判断题】
A 正确
B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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