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一人在某酒吧喝酒,由于不胜酒力很快醉酒。该酒吧服务生汪某发现黄某手里拿着一个苹果手机(价值约3000元),想乘机占有,于是主动向黄某提出可以帮助其保管手机,在获得手机后又向黄某询问得知了开机密码。后黄某酒醒后离开,汪某一直占有黄某的手机。如果案发地盗窃罪、侵占罪和诈骗罪的追诉标准分别为1000元、3000元、5000元。关于本案的定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发布于 2021-07-10 02:38:48
【单选题】
A 汪某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构成侵占罪
B 汪某采取秘密手段窃得黄某的手机,数额已达到追诉标准,构成盗窃罪
C 汪某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但由于未达到追诉标准,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D 汪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保管合同纠纷,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解决,不构成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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