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某(男,16周岁)与冉某(女,16周岁)系某工厂同事,车某追求冉某,遭拒绝。车某在同事微信群发布信息,称冉某下班后兼职“三陪”,严重干扰了冉某的正常生活,致使冉某得重度抑抑症,数次自杀未遂,被迫离开工厂到医院治疗。车某在同事的劝说下,为冉某支付了治疗费。一年后,冉某病好,回厂上班,要求车某当众向自己道歉,车某拒绝。某日,冉某将车某诱骗到工厂一地下仓库内并锁门离开,3个小时后将其放走。车某报警。公安机关受案后指派民警黄某负责办理。黄某发现车某是其姑表弟,冉某是其姨表妹,建议调解本案。车某、冉某二人提出不通

发布于 2021-06-22 23:10:07
【多选题】
A 车某构成诽谤罪,冉某构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行为
B 黄某办案中发现车某、冉苯与本人均为表养关系后,应当主动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回避,同时停止案件调查
C 公安机关开展调解工作时,可以根据车某、冉某的要求,不通知双为的父母到场
D 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车某涉嫌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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