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维瓦尔第是在托雷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协奏曲的。他对巴罗克协奏曲的风格与形式结构的各种因素进行了强化、完善和扩展。他的主题比托雷利的更简洁,节奏更富于动力。他的大部分协奏曲也是三个乐章(快—慢—快),中间的慢乐章常在对比性的近关系调上。
B.三个乐章基本上同等重要,末乐章通常比第一乐章短,但更加活跃。慢乐章是抒情而富于表情的,乐队的乐器要减少一些。在两端的乐章中,乐队全奏部分的回归与独奏部分的插段不断交替,构成典型的回归曲式。
C.维瓦尔第把回归段和插段的篇幅都加长了,乐队不仅是伴奏,它和独奏是作为一个整体来构思的,尽管独奏在作品中经常处于主导地位。乐队的回归被很好地加以组织,例如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回归是在主调上,第二次在属调上,其他几次则在其他关系调上。
D.中间和最后的回归段落经常被缩短,这些回归的段落在作品中起到了稳定结构的作用。独奏的插段常用一些惯用的技巧辉煌的音型化写法,材料上与回归段的联系可有可无。插段还要发挥转调的功能,新调在乐队全奏进入时得到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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