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红光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现红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并依法向债权人发出了通知,进行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甲在法定期限内有权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该法定期限为()。

发布于 2021-02-09 20:59:32
【单选题】
A 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30日内
B 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60日内
C 自接到通知书之曰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45日内
D 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9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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