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

发布于 2021-02-09 15:48:23
【多选题】
A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B 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C 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
D 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99
  •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
1 个回答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

分享
好友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