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李某为某国有独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8月,李某应其他几名副总的要求,决定给单位领导层发放奖金。此事既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也未向全体职工通报。同年9月,李某指使公司财务,采用虚假增加装修人工费材料费等方法,将公款32万元予以私分,并用虚假发票平账,李某共分得8万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李某等人的问题应如何认定?()

发布于 2021-07-02 21:06:57
【单选题】
A 李某等人集体私分单位财产的行为应认定为私分国有资产行为
B 李某等人共同决定侵占单位财产的行为应认定为贪污
C 李某等人的行为应认定为职务侵占
D 李某等人的行为应认定为违反财经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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