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 302号)提出“四不放过”原则,即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和()。

发布于 2021-02-24 21:04:38
【多选题】
A 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B 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C 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D 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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