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针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选择未备案或信用评价等级为“无星级”租赁企业的建筑起重机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修订<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备案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6号)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按照《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0版)给予施工单位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理,同时给予项目负责人记1分。
发布于 2021-02-17 08:39:37
-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