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正式提供的文件显示客户(持卡人、申请人、代理人等)曾参与出租、出借、出售本人或他人借记卡账户以及相关各类验证工具的,总、分行根据正式文件,将相关人员登记在系统“特殊限制开卡黑名单”中,标记为“特殊限制开卡黑名单”的客户,在我行开立借记卡数量不得超过( )张,限制时间自收到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正式文件之日起( )年。

发布于 2021-03-21 04:40:31
【单选题】
A 2 5
B 3 5
C 2 3
D 5 3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85
  •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
1 个回答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

分享
好友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