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贸易融资业务的间接申报,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申报资金流的真实用途。在国际贸易中,若最终只发生一次跨境资金流动,原则上根据贸易性质将该笔资金申报在货物贸易相应编码下。若发生多笔跨境资金流动,原则上其中一笔应根据贸易性质申报在货物贸易相应编码下,若借贷双方没有直接投资关联关系,另外几笔交易申报在“822020-获得/偿还境外贷款”项下;若借贷双方有直接投资关联关系,另外几笔交易申报在直接投资相应项下。
发布于 2021-02-18 22:06:33
-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