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问答
文章
话题
专家
全站搜索
提问
会员
中心
登录
注册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
发布于 2022-03-21 13:37:16
【判断题】
A 正确
B 错误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111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
👉 点击使用 - AI智能问答 🔥
海绵宝宝
2022-03-21
干货分享师/不搞公众号/心安理得
此回答被采纳为最佳答案,开通VIP会员可查看
1
个回答
默认排序
按发布时间排序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
点击登录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有人回复时邮件通知我
关于作者
VV8
把气愤的心境转化为柔和,把柔和的心境转化为爱,如此,这个世间将更加完美。
提问
735
回答
1112
被采纳
1057
关注TA
发私信
相关问题
1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2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登记制度。
3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4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国家鼓励向公安机关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者保密。对举报属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5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生产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生产之日起30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7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易制毒化学品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有应当许可而不许可、不应当许可而滥许可,不依法受理备案,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依据《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14194-2006),充气单位应负责妥善保管气瓶充装记录,保存时间不应少于2年。
9
依据《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14194-2006),充装温度是指气瓶充装气体过程中瓶内气体的实际温度。
10
依据《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14194-2006),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可随时启用;超过三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发布
问题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
分享
好友
在线
客服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