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系中共党员,A市副市长。2013年5月孙某出资10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2014年12月以150万元出售,2015年1月,孙某将售房所得中的100万元投资甲有限责任公司,还有50万元用于炒股。2016年1月20日孙某将股票全部抛售,1月25日孙某填报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月10日将在甲公司的投资全部退出。经查,孙某在填报历年的领导干部个人有限事项报告表时,均没有填报上述事项,购房售房投资炒股过程未发现其他异常。下列哪项行为,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出纪律处分?()

发布于 2021-06-26 22:00:20
【单选题】
A 孙某不报告购买.出售住房的行为
B 孙某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前抛售股票的行为
C 孙某不报告投资甲公司的行为
D 孙某投资甲公司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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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宇
马小宇 2021-06-26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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