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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捐赠项下进出口业务等外汇局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发布于 2021-04-21 06:12:21
【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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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驰1.0
2021-04-21
心如镜,虽外景不断变化,镜面却不会转动,这就是一颗平常心,能够景转而心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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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果慕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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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无需经外汇局逐笔登记均可办理。
2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贸易外汇收入(不含退汇业务及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暂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
3
外汇局根据现场核查结果,结合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将企业分成正常、关注、可疑三类。
4
被列为B类的,企业应当于列入之日起30日内关闭境外账户并调回境外账户资金余额。
5
待核查账户之间资金不得相互划转,账户资金按活期存款计息。
6
A类企业转口贸易项下的出口收汇无须进入待核查账户。
7
外汇局对企业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实行登记管理。
8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B类的企业暂停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
9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可对资金流与货物流严重不匹配或资金单向流动较大的企业发送风险提示函,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说明情况。
10
外汇局对于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在其首笔进出口业务发生之日起90天内,外汇局进行政策法规、系统操作等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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