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企业职工,收入不高;其妻身体不好,无工作;其母年事已高,多年来一直与其共同居住;其子,24周岁,在读研究生;其女,19周岁,大学一年级在校生。张某拟申请低保,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应当认定为与张某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张某的( )。

发布于 2021-04-19 20:15:33
【单选题】
A 妻子、儿子、女儿、母亲
B 妻子、儿子、母亲
C 妻子、女儿、母亲
D 妻子、儿子、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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