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居于某城市,因业务需要,以其座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乙银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甲的公寓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乙银行、丙银行对拍卖款应如何分配( )
发布于 2021-04-19 14:03:13
【单选题】
A 乙、丙各75万
B 乙100万、丙50万
C 丙100万、乙50万
D 丙80万、乙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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