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须在采购文件中说明,一般为成交供应商数量加一名(即 n+1)。在报价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实施单位有权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
发布于 2021-04-25 19:35:36
【多选题】
A 重新出具评审报告
B 重新公示
C 不可以重新采购
D 也可以重新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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