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A 对争议的工程量,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不得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B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 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的,应当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就已生效的竣工结算文件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重复审核
D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施工合同均无效,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订立的合同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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