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停用(一年以上)、报废的,使用分厂(部门)应当在停用后的15天内告知装备部主管工程师,再由装备部主管工程师到原登记部门办理相关停用、注销手续。

发布于 2021-01-27 08:48:47
【判断题】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66
  •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
1 个回答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

分享
好友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