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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檀自改变外债或外债结汇资金用途的,外汇局可依照《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进行处罚。
发布于 2022-03-17 19: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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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地主
2022-03-17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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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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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外商投资企业因转内资注销外汇登记的,可待资本金账户余额使用完毕后关户。
2
投资人与缴款人不一致的,且入账资金未被其他相关部门认可出资的,银行应将汇入款原路汇回境外。
3
发生境外担保履约的,其担保履约额不纳入外商投资企业外债规模管理。
4
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间发生贸易信贷的,需按照规定办理外债登记。
5
债务人可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以锁定外债还本付息风险为目的、与汇率或利率相关的保值交易合同,并直接到银行办理交割。
6
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或收益,申请人可在经常项目账户保留或凭利息、收益清单直接在银行办理结汇。
7
允许境内主体以国内外汇贷款对外放款。
8
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向其境外母公司放款。
9
特殊情况下,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和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允许混用.
10
支付命令函是指由企业或个人签发,银行据以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对外支付的书面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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