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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企业相互拆放外汇资金、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可以以其外债账户内的外汇资金进行。
发布于 2022-03-17 19: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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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颖就要嘤嘤嘤
2022-03-17
别惹我 会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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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豪、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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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担保当事各方的注册地,跨境担保分为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和其他形式跨境担保。
2
内保外贷是指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内、债务人和债权人注册地均在境外的跨境担保。
3
外保内贷是指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外、债务人和债权人注册地均在境内的跨境担保。
4
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个人必须与境内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5
境内企业相互拆放外汇资金,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或经核准设立并具有外汇业务资格的内部财务公司进行。
6
境内企业相互拆放外汇资金,原则上只能选择放款人所在地的外汇指定银行(或财务公司)作为受托人。
7
受托银行在办理放款或还款资金在放款人资本金外汇账户或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与借款人外汇委托贷款专用账户之间的划转手续时,无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核准。
8
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的境内企业应依法注册成立,注册资本均已按期足额到位,且最近三年内未存在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9
开办外币资金池业务一般由受托银行向外汇局提交申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是由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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